青海新闻网·江源新闻客户端讯 记者从省退役军人事务厅获悉,日前,青海省退役军人事务厅联合省民政厅、省财政厅、省慈善总会推出《青海省退役军人关爱帮扶基金管理使用办法》和《青海省退役军人关爱帮扶基金操作使用规程》修订版(以下简称《办法》《规程》),构建起覆盖更广、标准更高、服务更优的退役军人关爱帮扶体系。
《办法》按照“普惠与优待叠加”原则,突破原有单一救助模式,优化为“帮扶+关爱”双轨机制。将帮扶对象从原有的低保、特困退役军人群体拓宽为“经民政部门认定的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中的最低生活保障对象、特困人员、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、刚性支出困难家庭,以及其他符合规定的困难人员”,并将因疾病、灾害、就学等致困、经社会救助后仍存在困难的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纳入范围,实现帮扶对象从绝对贫困向相对困难的梯度覆盖。首创设立退役后荣获省部级以上表彰的退役军人先进典型、因突发性灾害罹难的退役军人家庭、参战功臣或艰苦边远地区服役的困难退役军人等关爱对象,实现从“兜底保障”到“分层分类”的关爱升级。
《办法》根据退役军人群体困难程度突破性设计“梯度帮扶”模式。在重大疾病帮扶方面,对最低生活保障对象、特困人员,个人负担费用年累计超过3万元、2万元、1万元的,超过部分分别按照80%、70%、60%给予帮扶;对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、刚性支出困难家庭,帮扶标准结合个人负担费用年累计超过3万元、2万元、1万元的,相应按照70%、60%、50%的比例执行,旨在切实缓解困难退役军人经济压力。同时,将突发意外帮扶最高标准提高至2万元,将教育帮扶年度最高标准设置为0.5万元,对需要生活帮扶的退役军人根据不同情况予以相应支持。
新政策创新打造“线上+线下”“常规+特办”服务模式。帮扶申请提交审核后,时限压缩至15个工作日,对于突发紧急情况开通“绿色通道”,24小时内发放资金,20个工作日内补齐材料。关爱申请由县级及以上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主动发起,不需要个人申报。
(来源:西宁晚报)